由于表弟的公司在多年前成立,又很快关门,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和税务登记等证件已经找寻不见。如果要处理该公司有关税务事项,必须先把遗失的证件、公章补回来。这个程序非常复杂,需要登报证明证件遗失、重新办理“三证合一”,然后才能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面对这一堆麻烦事,王力连连慨叹,后悔自己当时将身份证借给了表弟。
“真是没想到,因为怕被追究责任,表弟与自己也失去了联系。幸亏这家公司没有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还能说得清楚,否则我的信用、财产都将严重受损。”王力此时深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在文喜波的指导下,王力为表弟的公司补办了“三证合一”、公章等证件,于今年6月26日补缴了该公司2013年6月的欠税1800元和1297.80元滞纳金。
由于表弟的公司数年未按期申报,王力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于6月26日补申报了该公司2013年第二季度至今的纳税申报表,且按规定交纳罚款1600元。
在依法处理完一系列税务事项后,税务机关为王力表弟的公司解除了“非正常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