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实施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2017年6月1日起将再次扩大试点行业,将建筑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发票开具使用。
注意
1、2017年6月1日起才能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2、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3、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