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4、收到一份培训会议报销单。有培训会议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酒店系统打印出来的,而且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5、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但去服务中心开发票时,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6、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7、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1、会务费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具有会务费的日程安排、会议纪要、会议合同、参会人员签到、支付会务费银行付款单以及会议现场照片等证明开会真实性的辅佐证据。
切记:费用的报销不仅仅是取得正式发票!
2、预付卡充值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在报销的时候财务人员是否一次性计入了当期费用,记住只有取得了消费明细单后才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消费情况税前扣除。
3、非商品明细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取得的费用发票项目只是笼统的写的“办公用品一批”、“电脑耗材一批”、“材料一宗”、“食品一批”等非商品明细发票。
4、未填对方企业税号发票
重点关注: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取得普通发票未填写税号不得报销入账。
5、个人抬头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取得了个人抬头的费用支出发票,类似个人抬头手机发票等支出凭证不能税前列支,但是以下个人抬头发票可以入账报销: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以及医药费票据等。
6、不合理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将不属于公司经营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来报销入账,如:报销加油费的发票金额远远超过车辆实际耗用量、报销大量连号的出租车票、报销的住宿费大大超出了合理标准等。
7、发票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运输费发票、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8、盖章不规范的发票
重点关注:发票是否存在盖章错误、位置不对、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
9、抬头简称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填写了对方单位的全称,一定注意取得了未填写全称的费用发票不得报销。
10、过期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取得的费用发票是否已经过期、失效或者换版,如:现在若是再取得地税版发票不得报销入账,因为从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已经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发票。
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
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例如:在商场买了几支签字笔,几本笔记本。
7月1日之前,笼统开具”办公用品“名称的发票;
7月1日之后,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
6、7月1日起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接受系统外开具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