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有哪些行为是无效的?
公司想要具有自己的商标的时分,一般第一个反响便是进行注册商标请求,可是关于公司中不是很了解商标注册流程的人来说,自己直接去进行商标注册请求是有必定的危险的,那想要防止这种危险的话怎么办呢?其实是能够选用商标转让的方式来完成,因为商标转让中的商标都是现已通过注册的商标,其危险是十分小的,但还有一些行为会导致商标转让行为无效,那到底是哪些商标转让行为无效呢?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状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用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请求,或该注册商标接连三年停止运用的;或商标局已刊出的商标。
2、转让私行改动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存案的,运用人不得私行进行改动。私行进行改动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维护。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自行改动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改动手续的。注册人的称号、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认性的特征,是确认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改动。私行改动的,不受法律维护。
4、对或许产生误解、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注册商标通过长期运用,或许已为相关大众所熟知,顾客或许将运用同一注册商标的产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特别简单引起混杂和误解。为了维护顾客的利益,防止混杂和误解,法律规定:对或许产生误解、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没有同时转让的。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商标,应当同时转让,不然,简单给顾客形成混杂与误解,损失维护商标专有权的含义。因而,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应当同时转让。